一、 目的
●本公司佚強有限公司司(以下稱本公司)各項業務服務與消費者(以下稱會員或買方),為確保會員在交易過程之各項權益,使用本公司網站進行交易之期間,如遇會員與本公司發生交易糾紛,為使糾紛案件能獲得妥善處理,本公司特別訂定此交易糾紛爭議處理辦法。
二、 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及消費糾紛爭議處理原則
●本公司消費糾紛爭議處理程序均依據「消費者保護法」及「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之規定辦理。
●會員於透過本公司進行交易時,如反應未收到商品消費爭議,應由會員負舉證之責,以利證明確實已提供商品或服務。
●會員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有異議糾紛時,可透過0909944319反映。
●會員因交易產生糾紛時,本公司接獲申訴後,將主動協調進行溝通,必要時將依「消費者保護法」及「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進行後續協商。
三、 交易糾紛爭議處理說明
●會員以本公司提供的網站購買商品之交易,發生未收到商品或服務之消費糾紛,而向本公司提出申訴時,將盡力協調解決糾紛,並以下列內容為原則:
●應釐清買方之訴求內容
無論買方透過何種管道進行申訴,本公司應先釐清買方陳述之事實、訴求之內容是否明確,必要時,應請買方補充相關陳述或證據。瞭解買方申訴之目的後,方足以續行處理。
●應查明事實之真相
本公司受理後應積極調閱有關契約及資料、詢問相關人員,以瞭解事實真相,並找出糾紛之癥結所在。並盡力配合協調過程所需之往來聯繫以及資料提供之必要。
●應檢查本公司作業程序有無缺失
本公司作業過程有無缺失,關係本公司過失責任之判斷,應立即查明,此一部分尚包括檢查作業上有無違反法令之處,例如有無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保護消費者之法令,若有,應儘量與客戶達成和解並修正錯誤。
●應諮詢法律相關部門或顧問
諮詢法務部門或法律顧問,研判法律關係、分析責任歸屬, 並參酌其法律意見處理。
●應把握處理時效(申訴案件應追蹤控管)
交易糾紛若以客訴案件處理,無論雙方有無共識,均應於十五個工作天內完成,並回覆買方,若程序複雜確實無法於上述時間內完成者,亦應提前告知客戶。且必要時我方得再延長十五個工作天,以一次為限。倘若我方已盡協調之能事,則須依消費者保護法、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進行調處、仲裁或裁判,即後述之各種法律程序。
●本公司應確認買方是否已收到貨或獲得服務,以及買方提供之繳費收據及相關證明是否為真,並釐清其訴求後,將主動協助買方。
●接上述,本公司會要買方提供相關交易資料(如宅配簽收單或其他相關可佐證已出貨或已提供服務之證明),以利本公司判斷是否為特殊糾紛案件(如三方詐騙)或是一般糾紛案件;若買方未給予回覆(未接聽),本公司將另以電子郵件及簡訊再行通知。
●退換貨糾紛處理
退換貨糾紛主要係買方已收到貨物,對於貨物不滿意或是欲退貨賣方不願意接收退貨所產生交易糾紛,本公司將協調買方處理。
●若買方產生退、換貨或交易糾紛時,可透過客服專線0909944319行申訴。
四、 會員帳號偽盜冒糾紛爭議處理
●如發生帳戶疑似被盜用之情形時,會員可透過本公司線上客服進行申訴。
●本公司接獲申訴後,與會員核對身分。
若本公司與會員核對身分後,經會員同意,立即將該會員帳戶之相關服務暫停,待爭議事項釐清(例如確認爭議交易項目內容),原帳戶使用者可重新設定相關安全措施(例如登入密碼)後開通服務。
●本公司將主動保留帳戶偽盜冒事件之處理所有書面文件及電磁證據,針對該案盜用之狀況,進行後續舉證之調查,確保責任釐清,以防止惡意詐騙之行為。必要時本公司將主動提供相關電磁紀錄供警方或 165 反詐騙請求協助,以杜絕類似案件重複發生。
五、 各類消費糾紛本公司應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辦理,並依據該法之精神,公平合理、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,始得結案。